•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9:17:22 股吧网页版
万人调查: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430451 证券简称:万人调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方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或《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1、收购和出售资产: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 30%的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权限;
2、资产置换: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 30%的资产置换的权限;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 30%的对外投资的权限;
4、资产抵押:若公司资产抵押用于公司向银行借款,董事会权限依据本条关于银行借款权限的规定,若公司资产抵押用于对外担保,董事会权限依据下述对外担保规定;
5、对外担保:董事会具有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 10%的对外担保权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其他重大合同:董事会具有审批单笔标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50%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予与受赠、财务资助、委托或受托经营、研究开发项目、许可等合同的权限。
上述重大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的,董事会可通过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
7、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8、为了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稳健和效率,将以下融资权授予董事会及董事长:
单笔贷款发生额或一个会计年度末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的贷款,由董事会批准;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对单笔贷款发生额或一个会计年度末贷款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内的贷款进行审批;如单笔贷款发生额或一个会计年度末贷款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以上的,必须报股东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以上事项根据交易类别,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以上规定,已按以上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