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0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由东莞市百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
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原东莞市百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即为公
司发起人。
公司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
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英文全称:Dongguan Baida New Energy Shares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 4 号楼 1 楼 101、
102、108、109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06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906 万元。
第六条 营业期限:自 2006 年 4 月 6 日至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追求全体员工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幸福,为社会
发展做出贡献,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持续发
展,为全体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合同能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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