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430455 证券简称:德联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龙港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件为公司起诉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龙港市人民法
院受理后,交由龙港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与温
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达成调解,龙港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2025)龙 法人调字 0123 号《人民调解协议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6
法定代表人:沈洪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 有限公司就"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集中供热项目能源效益提升改造工程(以
下简称"本项目")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1.本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改造方案,并投入系统软件物联网 技术及相关服务;2.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依据方案完成供热系统 及储能设备改造;3.改造完成后,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应向本公司支 付三年内实现节能效益总额的 50%作为分成。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完成了项目改造工作。但因客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
项目改造效果不达预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实际运行 6 个月),累计节能效
益值为-859.09 万元,远未达到协议约定目标,项目出现严重亏损。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
司发出《关于提前解除〈业务合作协议〉的函》,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回函要求本公司承担包括节能效益亏损、改造投入及预期效益承诺等共计 2,405.09 万元后方同意解除协议。经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避 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向龙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
2.判令被告返还 140.91 万元保证金;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2025 年 7 月 7 日,龙港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2025)龙法人调字 0123
号《人民调解协议书》,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 限公司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公告编号:2025-016
一、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自愿解除
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
二、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损失金 1,655.69 万元,扣除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应付杭州德联科
技有限公司的保证金 1,000 万元后,剩余 655.69 万元于 2025 年 10 月 7 日前付
清;
三、温州弘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损失,不再向杭州德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张;
四、本案诉讼费由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五、双方无其它争议。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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