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0 16:59:40 股吧网页版
三网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430457 证券简称:三网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浙江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 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财务报表及附注、2023 年财务 报表及附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2025]京会兴专字第 00620002 号),详情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的《浙江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成本跨期调整 对部分营业成本更正至正确的会计期间,相应调
整了营业成本、其他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未分配利润、其他流动资产、
管理费用科目。 2、净额法调整 公司作为代理人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
入。本更正事项需调整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 报表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 供理为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 差错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3,579,629.14 -7,797,327.04 45,782,302.10 -14.55%

负债合计 29,753,005.66 - 29,753,005.66 -

未分配利润 -67,311,751.57 -7,797,327.04 -75,109,078.61 -11.58%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23,826,623.48 -7,797,327.04 16,029,296.44 -32.73%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26,623.48 -7,797,327.04 16,029,296.44 -3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扣非 -55.21% -21.65% -76.86% -

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扣非 -55.9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