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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陆海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430458 证券简称:陆海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并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第二条 监事会是本公司常设的、单独行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对公司
的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股东会情况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 监事会在股东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执行监督职能。

第四条 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产生

第五条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

第六条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由公司发起人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换届,下一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出,并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表决;公司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新的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监事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监事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为或严重不适任的事由时,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将其免职。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监事,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第十二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监事会时生效。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监事应当具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品质。
第十四条 监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审计或者宏观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三)廉洁自持,忠于职守,办事公道;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利益和所有者的权益;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五)能够维护公司、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对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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