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430460 证券简称:太湖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过半数”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全文“董事会临时会议” 全文“临时董事会会议”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
条 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
质内容 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
涉及实质性 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
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
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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