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06 19:06:30 股吧网页版
【2020】第021号关于对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6


关于对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021 号
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树业环保)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019 年度你公司对汕头市能信再生塑料有限公司、汕头市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东大地燃料有限公司、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超过 3 亿元,2019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中列示对上述 4 家公司财务资助余额合计 288,484,832.43 元,报告期末对上述 4 家公司借款余额合计 292,738,929.23 元。上述对外财务资助将于 2020 年陆续到期。你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若财务资助款未能到期收回,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其本人承担。

你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 403,461,691.97 元,长期借款余额 199,986,666.66 元;报告期内新增借款 367,400,000.00 元,利息费用 20,596,960.96 元。

请你公司:

(1)解释财务资助款的期末余额高于期初余额的原因;

(2)说明截至目前财务资助款是否已按期收回;尚未收回的,控股股东是否已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具备偿付能力;

(3)说明你公司与上述 4 家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4)说明存在高额债务的情况下仍对外提供大额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关于物资采购

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 75,438,353.10 元,较期初增加 57.68%,
其 中 原 材 料 增 加 34,156,426.00 元 ; 预 付 款 项 期 末 余 额
82,639,806.14 元,较期初增加 27.72%。

请你公司:

(1)结合生产模式、采购模式、产品生命周期及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采购原材料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存在高额债务的情况下仍对外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详细说明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名称、是否与其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情况、预付款项形成原因、预付款项账龄、预付对象能否按约定向你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等。

3、关于股权投资

你公司 2019 年以 397,300,000.00 元购买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
限公司 70%股权,并已全额支付股权投资款。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预付股权投资款 397,300,000.00 元。你公司在年报问询函中
回复“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接管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并在
2020 年 7 月底之前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已接管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是否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关于购买土地房产

2019 年你公司以 170,000,000 元对价购买房产,已全额支付合
同价款。定期报告披露显示,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土地购置款自2018 年至今余额均为 46,055,000.00 元;预付设备及房屋建筑物购置款 2019 年末余额为 186,078,650.66 元,报告期末余额为252,191,924.03 元。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未见增加。
请你公司:

(1)说明 2019 年购买的房产是否已办妥产权转移手续;

(2)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土地购置款、预付设备及房屋建筑物购置款的具体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预付款项形成原因、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目前履约进展情况等。

5、关于长期应收款

报 告 期 末 你 公 司 长 期 应 收 款 - 融 资 租 赁 款 期 末 余 额 为
20,712,630.26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是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具有融资租赁业务资质;
(2)说明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的核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产生背景、租赁资产类别、交易对手方、租赁期间、合同价款、内
含报酬率等。

6、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报告期末你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19,750,000.00 元,性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为 19,750,000.00 元。
请你公司说明在需要全额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1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