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430463 证券简称:ST 春茂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1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其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全春茂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梁学旺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4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5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春茂、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梁学旺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对公司及全春茂、梁学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条,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42
《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33 号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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