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430463 证券简称:ST 春茂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6]3 号),因公司未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9日起复牌,并于2026年2月12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 “摘牌春茂”。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6-003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好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将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梁学旺
联系电话:0775-3795107
邮箱:liangxuewang@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工业园区
(二)券商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1-5539050
邮箱:weil@ghzq.com.cn
公告编号:2026-003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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