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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5:35:01 股吧网页版
东方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430465 证券简称:东方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规则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订;组织、实施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和监事的年度薪酬方案。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司提供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 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董事、高管人员的年薪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一) 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的薪酬。

(二) 绩效奖金: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与个人对业务成果的直接贡献,经综合考评后发放的奖金。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时,年薪上限以上述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对于公司引进高管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管人员,可由董事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管人员原有的薪酬水平及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岗位变动、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或津贴。

第八条 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奖金: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处罚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对薪酬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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