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430472 证券简称:安泰得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昆明安泰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与其他相关规定。
以及 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
(2)2019 年 0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公告编号:2020-005
日执行新准则。
(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号”),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准则。
(5)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修订了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不适用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05
2019年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上述会计准则的执行,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期初数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
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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