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6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430474 证券简称: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基本情况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0 年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年报审计延迟,无法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
为确保 2019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29日。同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原聘请的审计机构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解除审计服务合同并拟继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机构。目前,公司已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到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0-015
二、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进展情况
为尽快推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及时披露年报,公司已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清单做好各项审计资料的准备工作,聘请的审计事务所人员在 6 月 16 日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公司争取尽早披露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
三、风险提示
根据证监会及股转相关规定,确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应当在疫情因素消除后两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 6 月 30 日。如若公司不能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要求履行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则可能存在公司股票被停牌的风险,甚至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特此公告。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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