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 20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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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430474 证券简称: 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结束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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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惠州小金口金源工业区 206 号 4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证、股东帐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
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三) 登记地点
恒裕灯饰董秘办公室
四、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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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紫薇
地址:惠州市小金口金源工业区 206 号
邮编: 516023
联系电话: 0752-2060633
(二) 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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