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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恒裕灯饰: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 20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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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430474 证券简称: 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结束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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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惠州小金口金源工业区 206 号 4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证、股东帐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

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三) 登记地点

恒裕灯饰董秘办公室

四、 其他

公告编号: 20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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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紫薇

地址:惠州市小金口金源工业区 206 号

邮编: 516023

联系电话: 0752-2060633

(二) 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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