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东方证券”)作为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技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査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查阅、沟通等多种方式,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3 号),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88 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800,000.00 元,扣除前期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含税金额
7,630,134.40 元(不含税金额为 7,198,240.00 元)后的余额 101,169,865.60 元,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济南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出具报告号为“XYZH/2022JNAA50266”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52,494,920.82
元,其中,本年投入 8,911,043.40 元,以前年度投入 43,583,877.42 元。本年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881,848.76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0,925,151.96 元(包括定期存单、
现金管理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招商银行 531904881510333 38,687,313.02 2,237,838.94 40,925,151.96
济南分行
合计 38,687,313.02 2,237,838.94 40,925,151.96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并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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