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430479 证券简称:网阔信息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所有“经理”调整为“总经理”,“副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
(6)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7)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8)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规定,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
制订本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款》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第二条 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公司由成都网阔信息技术有限公
公司由成都网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 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成都市高新工商行体变更设立,在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照。 91510100782674914X。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网阔信息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成都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萃华路 89 号 1 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栋 1 单元 3303、3304 。邮编:610041。 Chengdu Wonco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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