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8 18:20:21 股吧网页版
蓝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430491 证券简称:蓝斯股份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林升元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名称:《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4-021

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林升元与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为:

(1)第九条变更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

(2)第十四条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停车场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公告编号:2024-021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