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11
公告编号:2019-124
证券代码:430492 证券简称:老来寿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济南老来寿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 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的目标。
2. 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 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3.80元(含3.80元),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 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200.00万股,不超过2,400.00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9.47%,不高于38.9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5. 拟回购资金总额: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20万元。
6. 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公告编号:2019-124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
三、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特此公告。
济南老来寿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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