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430493 证券简称:新成新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大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大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存量贷款续贷 11440 万
元,贷款期限 3 年,年利率 6.25%-6.5%之间。其中 9240 万元贷款以公司的部分
公告编号:2025-056
土地、房屋以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同时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张培林、股东张日清,非关联方股东李园林、大同市顶立商贸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以取得贷款。另有 2200 万元贷款由大同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项金额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张培林以其股份为大同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贷款具体抵押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股权质押情况以上述股东与银行随后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以及在中国结算办理的质押登记材料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本议案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关联方张培林、张日清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国银行大同新区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大同新区支行申请贷款 70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年利率
3.05%,公司以部分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并控股股东张培林及其配偶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贷款具体抵押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本议案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关联方张培林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56
三、备查文件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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