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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5:36:24 股吧网页版
新成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430493 证券简称:新成新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监事
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监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监督力度,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监
督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
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分别担任。公司由职工
代表担任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

第六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因监事会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
或因其他原因辞任、离职或免职的除外。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九)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职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直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不应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监事会在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情况的同时,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全国
股转公司或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
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和监事会主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一节 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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