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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陵牧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430505 证券简称:上陵牧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 730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史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史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选举史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史仁为连任董事长,史俭为连任副董事长,史仁和史俭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原因: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派出的董事尚洁、黄丽认为该议案中的候选人包含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选派的董事,但该人选的提名未经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必要的会议/程序审批,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续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议案内容:

聘任史俭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武彦泽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李伟莉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史俭、武彦泽、李伟莉为连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原因: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派出的董事尚洁、黄丽认为:董事会秘书沈致君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足,未能完全履行职责,导致监管机构对上陵牧业作出监管处罚。基于此,我方认为其不应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余管理人员暂未发现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未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续聘董事会秘书)》1.议案内容:

聘任沈致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沈致君为连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5 票;弃权 0 票。

反对原因: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派出的董事尚洁、黄丽认为:董事会秘书沈致君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足,未能完全履行职责,导致监管机构对上陵牧业作出监管处罚。基于此,我方认为其不应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嘉兴合安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的董事赵英良、姜楠、王悦认为:在第四届高管任职期间,董事会秘书沈致君在董事会工作协调沟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未能实现及时有效的履职,不适合董事会秘书任职需求。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翔达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牧源牧业科技有
限公司、宁夏元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俊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兴豫源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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