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430505 证券简称:上陵牧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促进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避免盲目投资,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三条 投资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新项
目或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
公司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投资,即投入新项目或扩大原有经营规模,二是证券投资,即进行股权投资或买卖各种证券,又称间接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 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本部(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投资行为,
从投资项目的策划、调研、洽谈、可行性论证、报批、筹建、监管及投资回收的全部过程实施的管理。
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是负责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
拟订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和监督;负责分公司及控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管。
第六条 公司投资方向是公司发展规划所要求的业务专业化方向,或与公司
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公司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规模应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益为原
则。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程序应文件化、法律化,避免任何环节的内部协议或口
头协议。
第九条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报告由项目研究小组负责起草,对公司本部的投资项目,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由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派员组成,项目研究小组人选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对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统称“投资单位”)的投资项目,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由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审定。
第三章 投资审批
第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总经理批准制及公司
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制的方式。
1、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数额或单项投资数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投资方案由股东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未列入本年度投资计划的、总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30%以下的投资项目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未列入本年度投资计划的、总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投资项目,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以上 1、2、3 条不包括委托理财的事项,委托理财遵照以下执行:
股东会审议批准委托理财(银行保底理财产品)数额 2000 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的事项;
董事会决定委托理财(银行保底理财产品)数额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2000 万元以下的事项;
总经理审议批准委托理财(银行保底理财产品)数额 1000 万元以下的事项。
第十一条 投资审批程序为:投资项目研究小组提交项目报告材料,投资管
理部初审,公司主管领导复审,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审议报告,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签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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