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0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上午 9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15:00—2024 年 1 月 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515 麟龙股份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晓春女士、孙世敏女士及黄玮强先生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拟提名高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审议《关于不设立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晓春女士、孙世敏女士及黄玮强先生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拟对董事会结构进行 优化和调整,不再设立独立董事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三)审议《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立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拟取消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 项的条款。
涉及到独立董事相关事项条款的公司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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