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0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提名高屹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晓春女士、孙世敏女士及黄玮强先生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并且公司将不再设立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拟新增高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事人员履历
高屹,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5 月出生。200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总监;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3-043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董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 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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