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于华婷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名于华婷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邱美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监事辞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拟提名于华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于华婷,女,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11 月出生。于 2009
年 11 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销售部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公告编号:2025-020
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监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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