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430517 证券简称:新吉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济南新吉纳远程测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济南新吉纳远程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新吉纳远程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系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自本制度通过之日起公司再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九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十条 挂牌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或主办券商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挂牌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在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
当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 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六) 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产品不得抵押。
第十四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须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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