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430521 证券简称:康捷医疗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苏州康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康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康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严谨原则: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二)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全面、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诚信自律原则:严禁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四)量入为出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保密原则: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建立一个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提高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政府监管部门;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
(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信息;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共媒体;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广告;
(八)现场参观;
(九)路演;
(十)其他方式。
第八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九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可以设立相关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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