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430525 证券简称:英诺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英诺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英诺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实际 发展情况,为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管理层决定将位于厦 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同龙二路 943 号物联网工业园的部分房地产出租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企业持有以备
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经董事会审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 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二、 本次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及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地块编号 所处位置 土地面积/㎡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
1 T2013Y12-G 2203.03
塘镇同龙二路 943-6 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
2 T2013Y12-G 2203.03
塘镇同龙二路 943-7 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
3 T2013Y12-G 2203.03
塘镇同龙二路 943-8 号
注:以上房地产无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影响经营出租的重大障碍;房 产面积具体以产权证下发面积为准。
三、 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5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房产对外出租,有利于提升资产效率,能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和股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英诺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英诺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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