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09
证券代码:430527 证券简称:正武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成都正武封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九点
结束时间:2016年3月24日下午五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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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次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李志(董事长)孙桂荣(董事)黄千(董事)黄发攀(董事)李社杰(董事)冯伟(监事会主席)朱绪涛(监事)李阳金(监事)魏定国(董事会秘书)郭春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央(财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牧华路二段3333号公司办公楼3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成都正武封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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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账户卡;(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票账户卡;(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二)登记时间:2016 年3 月23日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牧华路二段3333号公司办公楼304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牧华路二段3333号公司办公楼307室
联系电话:028-85726833
联系人:郭春友
传真:028-85725176
邮政编码:6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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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正武封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成都正武封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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