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430530 证券简称:云铜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5 日,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表决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和风险防控,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
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支持机
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七)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八)审议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十)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是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
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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