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430536 证券简称:万通新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重庆渝万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重庆渝万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新材”)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
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天衡审字
(2025)00775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万通新材公司连续三年净亏损,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6,963.72 元,截止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2,178,424.14 元,并且目前万通新材公司受房地产行
公告编号:2025-018
业市场下行的影响,无法确保万通新材公司能够扭亏为盈,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万通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于上述审计意见,董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公司董事会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4 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包括:
(1)公司拟采用各种法律途径和商业手段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债权转让代位追偿以及执行案款转让等方式,以期最大限度收回相关款项;
(2)拓宽销售产品品类,加大力度重点跟踪推广公司核心产品在市场上的优质需求客户,培育新的增长点,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2025 年度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开源节流,管控成本,对人员安排进行有效的调整,尽快引入新资源和新业务,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逐步梳理公司业务结构,减轻公司债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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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风险,同时抓住机遇发展优质项目,以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对公司的影响。并确保公司在 2025 年度能够持续经营,良好发展。
重庆渝万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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