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哈尔滨中大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收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2
第五章 董事会 ...... 14
第一节 董事...... 14
第二节 董事会...... 16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0
第七章 监事会 ...... 21
第一节 监事...... 21
第二节 监事会...... 22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23
第八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2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24
第十章 通知 ...... 2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28
第十三章 附则 ...... 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现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哈尔滨中大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
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崂山路4号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9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开
发高新技术、高质量等级的产品,提倡深度价值化服务理念,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塑料型材、塑料管材、铝塑复合型材、新型建筑材料
及钢内衬的制造、销售;塑料门窗、铝塑复合门窗的制造、安装与销售;型材生产用原材料的销售及混合材料的销售;真空、中空玻璃产品的制作、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及产品的制造、安装及销售;复合材料制造;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
证。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六条 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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