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0 日,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出席董事 5 人,同意 5 票,本议
案将提交拟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9)。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 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
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均无异议。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合法合规。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事宜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正公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更正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正后)》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更正后)》。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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