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战略调整,拟对全资子公司定远县扬子悦活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停业,为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拟对该全资子公司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出售。
本次交易对手方暂不确定,预计不涉及关联交易。如未来交易对手方最终确定为关联方,将重新按照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规定进行表决和披露。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645,917,135.60
元,期末净资产 416,956,640.8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出售标
公告编号:2025-023
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63,127,618.08 元,账面净值为 23,519,451.47 元,资产净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5.64%,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如未来交易对手方最终确定为关联方,将重
新按照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规定进行表决和披露。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因本次拟出售标的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定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梓路 3 号院内的土地及厂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定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梓路 3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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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63,127,618.08
元,账面净值为 23,519,451.47 元,未进行审计和评估。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最终以市场成交价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出售位于定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梓路 3 号院内公司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资产,目前尚未签订交易协议。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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