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9
西南证券关于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兴节能”、“公司”)因与原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未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目前暂未开展实质审计工作,预计不能按期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存在预计无法在2023年4月28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翼兴节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西南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尽快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邓军
联系电话:0411-8377379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 512 号 9 层 2 号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010-5763121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西南证券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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