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7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430549 证券简称:天弘激光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5 年发生 (2024)年年初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金额 披露日与关联方实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际发生金额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关联担保 300,000,000.00 232,318,000.00 主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需要
合计 - 300,000,000.00 232,318,000.00 -
(二) 基本情况
1、交易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者债权融资总额不超
公告编号:2024-074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朝龙先生、郑丽军女士为前述融资或贷款提供关联担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信用、股权质押担保等)。为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为前述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该反担保期间为自公司履行完毕审议及披露程序且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朝龙、郑丽军所担保的主债权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朝龙先生持有公司20.3280%的股份,郑丽军女士持有公司6.6457%的股份,金朝龙先生与郑丽军女士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6.9737%的股份。金朝龙先生与郑丽军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履约能力良好。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01月0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日常性关联担保并对其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因与金朝龙先生、郑丽军女士和金闲女士有关联关系,对该关联议案的讨论与表决,金朝龙先生、郑丽军女士和金闲女士均履行了回避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关联方金朝龙先生、郑丽军女士为公司融资或贷款提供关联担保,为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方式的反担保。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主要为大股东优先向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公司再为其提供反担保,定价公允。该反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告编号:2024-074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公司作为与前述关联担保相关的主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愿为上述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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