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成微”、“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 2025 年第二季度(以下简称“本辅导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董加武、粘世超、刘申,其中董加武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负责对亚成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开展辅导工作。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此外,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东信达律师”、“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会计师”)也参与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
施计划和亚成微的实际情况,采取组织自学、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问题整改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法律及财务规范性尽职调查
督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持续对公司历史沿革、三会召开、经营合法合规、会计核算等法律和财务方面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及时就发现的问题讨论沟通;
2、IPO 法规及案例培训
督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持续关注最新 IPO 监管政策和规范要求,结合近期 IPO 审核形式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的案例分析,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
3、外围流水核查
督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他重要人员的外围银行流水进行核查,了解大额往来发生的原因并获取相关证据;
4、研发活动核查
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督导机构及会计师检验了公司研发 ERP 系统的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研发制度和内控制度,持续帮助跟踪公司研发工时和费用的分摊归集状况;
5、股东核查
督导机构和律师调取了公司 2025 年 6 月末的股东名册,确认主要股东构成
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对主要机构股东进行穿透核查,并在此基础上拟定未来股
东核查的初步计划;
6、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2025 年 5 月,督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及公司相关人员于亚成微总部四
楼会议室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目前尽调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商定公司未来整改计划及措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亚成微已聘用的立信会计师、广东信达律师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对进行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辅导工作进行顺利。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股权分散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亚成微共有股东 213 人,股权较分散,可能增加辅
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后续股东核查的难度。
解决方案: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以制定后续股东核查的基本方案,并将持续关注亚成微后续股东变化情况,特别是排名较靠前股东的股权变动情况。
(二)生产线暂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亚成微生产基地位于西安,建设项目名称为“亚成微功率开关产品生产线建
设项目”。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11 月完成项目备案,并于 2022 年 3 月取得了西安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关于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亚成微功率开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出具日,“亚成微功率开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仍在进行中。
解决方案:敦促亚成微尽快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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