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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陕西亚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成微”、“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辅导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与辅导机构之间有效的辅导协议,辅导机构将根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 2025 年第三季度(以下简称“本辅导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董加武、粘世超、刘申,其中董加武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负责对亚成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开展辅导工作。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此外,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东信达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也参与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
施计划和亚成微的实际情况,采取组织自学、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问题整改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法律及财务规范性尽职调查

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持续对公司历史沿革、经营合法合规、会计核算等法律和财务方面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及时就发现的问题讨论沟通;

2、半年报披露

辅导机构针对上半年企业经营及规范运营情况对企业出具的半年度报告进行事前审阅,并核查相关三会文件;

3、公司核心技术及市场地位

辅导机构通过访谈公司技术人员以及查询行业研究报告等方式对公司核心技术及在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地位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梳理公司参与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及国拨研发项目;

4、外围流水核查

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他重要人员的外围银行流水进行核查,了解大额往来发生的原因并获取相关证据;

5、研发活动核查

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对公司研发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验,并协助企业对研发系统的部分功能实现与系统开发商进行讨论,以符合监管机构对研发项目的核查要求;

6、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公司相关人员于亚成微总部会议室召开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就目前尽调过程中发现的研发费用、股东流水核查、核心技术、募投
项目等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商定公司未来整改计划及措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亚成微已聘用的立信会计师、广东信达律师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对进行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辅导工作进行顺利。

(五)其他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系亚成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均系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后的业务开展主体。

民生证券原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权类在审、已注册尚未完成发行、已获同意未完成挂牌、持续督导项目以及所有其他在辅导、债券承销、受托管理以及财务顾问等项目,
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民生证券签署的上述项目相
关协议均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继续履行,原协议中民生证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继,并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按照原协议约定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与民生证券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继续履行。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历史及现任股东人员较多

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亚成微共有个人及机构股东 316 人,股东人数较多,
可能增加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后续股东穿透核查的难度。同时,公司设立时间较早,历史股东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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