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430555 证券简称:英派瑞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
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公司为本次发行事项出具的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公司拟出具相关承诺,如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1.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2. 如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而未履行承诺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告编号:2026-013
(3)本公司作出并在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
3.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就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
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韦健亚女士、娄亦捷先生、王善勇先生、焦志伟先生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3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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