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年 月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50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十章 修改章程......55
第十一章 党建......56
第十二章 附则......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200560663996A。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通过,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anghong Plastics Group Imperial Plastic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快速通道 4999 号,邮政
编码:241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8 月 17 日至 2060 年 8 月 16 日。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追求卓越品质,创造完美服务。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塑料配件、尼龙扎带、钢钉、线卡、压线帽、低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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