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小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的目的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
公司未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发展需求,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行业市场地位提供稳定保障,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吴小刚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拟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经本次定向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吴小刚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吴小刚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2)就本次发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所需的备案、股份登记、挂牌转让等手续;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制订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具体办法;
(4)根据股转系统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最新政策、要求修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吴小刚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吴小刚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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