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小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696,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0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的目的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未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发展需求,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行业市场地位提供稳定保障,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28,54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深圳市新正易成科技有限公司、吴小刚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拟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经本次定向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28,54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深圳市新正易成科技有限公司、吴小刚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28,54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深圳市新正易成科技有限公司、吴小刚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2)就本次发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所需的备案、股份登记、挂牌转让等手续;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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