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参股公司昆明齐普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齐普”)2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20 万元,实缴出资 0 元)出售给昆明齐普法定代表人张正勇。公司开展股权转让相关事宜,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拟定为 100 元,具体条款以双方正式签署协议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开始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昆明齐普的任何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 183,141,344.20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净资产为 88,689,400.06 元。公司
持有昆明齐普 20%股权,认缴资本 20 万元,实缴资本 0 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昆明齐普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80,120.36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75%,昆明齐普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4,998.86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0.05%,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本次交易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正勇
住所:陕西省旬阳县关口镇关坪村二组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昆明齐普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印象花园一期 72 幢 1 单元 9
层 901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4 日
(2)注册资本:100 万元
(3)股权结构:云南召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5%,认缴资本 750万元,实缴资本 0 万元;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0%,认缴
资本 20 万元,实缴资本 0 万元。张正勇持股比例为 5%,认缴资本 5 万元,实
缴资本 0 万元。
(4)经营范围: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舞台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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