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430562 证券简称:安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
(2)所有“总经理”,修订为“经理”;
(3)所有“半数以上”,修订为“过半数”;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重庆安运科技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由重庆安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 定,由重庆安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重庆市工商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重庆市九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龙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7530699931。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
人。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提名产生,并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按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
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集中存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
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并; 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五)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所必需;
股份的活动。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的情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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