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08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430565 证券简称:莱力柏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7年5月8日公司股票以1.03元/股的价格成交990,000股。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的方式下,股票当日交易换手率超过 1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
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
将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
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6.其他。
核实对象:公司截至2017年5月8日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17-013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1.前期信息不需要改正或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没有报道未公
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
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 经核实,2017
年5月8日,公司股东郑翠环将其持有的占公司股本总额9%的股份
即990,000 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孙振波先生,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1.03元/股。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原因是由于交易双方自主买卖,交易价格系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无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告编号:2017-013
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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