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8-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尔发: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9


证券代码:430569 证券简称:安尔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安尔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安尔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770,000股(含2,770,000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49,860,000元人民币(含49,860,0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加大研发投入、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资金预测使用主体为研发投入和社区物业保证金两部分。

2017年3月27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审字[2017]第0019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投资款实际到位
33,840,000.00元。因实际募集到位的资金低于股票发行方案中预计募集的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分配情况为物业保证金2,640.00万元,研发支出

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收到《关于广东安尔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3040号]。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330010190010009171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
“(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根据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社区业务拓展费用和研发投入两部分,其中社区业务拓展费用2000-2598万元,研发投入
786-1384万元。

2、2017年第三次募集资金情况:(注:第二次取消)

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经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8,000,000股(含1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8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50,400,000元人民币(含50,400,0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支付招商加盟活动费用以及支付总部办公大楼装修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5日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50,285,200.00元,缴存银行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账号为
330010190010011923。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17]第0126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投资款实际到位
50,285,200.00元。

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关于广东安尔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40号]。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330010190010011923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公司于2018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提议将《关于拟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5月18日审议通过。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