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硕科技: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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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4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430571 证券简称:科硕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科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科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4年7月22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83万元及利息。
2016年11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广东科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3万及利息。
上述进展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现补充披露公告。
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
广东科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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