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石家庄僮锦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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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
录
释义 ...... 2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 9
三、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10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21
五、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22
六、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24
七、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31
八、相关中介机构...... 31
九、结论意见...... 31
签署页 ...... 33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众公司、公司、奥普节能、 指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挂牌公司
收购人、僮锦科技 指 石家庄僮锦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转让方、出让方 指 公众公司股东王征、朱建军、孟书明、刘彦平、王占
宅、郝纳新六名股东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15,586,500 股股份
本次收购 指 收购人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股
权,成为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
收购人实控人 指 孟阳,持有收购人 51%出资额
收购人少数股东 指 谢紫豪,持有收购人 49%的出资额
收购人少数股东的关联方 指 谢紫豪之父母谢树云和田学英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僮锦科技与转让方签署的《关于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协议书》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僮锦科技与转让方朱建军、孟书明、王占宅、郝纳
新四名股东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份质押合同》 指 僮锦科技与转让方朱建军、孟书明、王占宅、郝纳
新四名股东签署的《股份质押合同》
《收购报告书》 指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河北亮程 指 河北亮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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