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相关事项概述
2024 年 6 月 13 日,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节能”
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经与顺平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后,决定提前终止《顺平县城区路灯、公园路灯、环城水系委托代运行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于近日收到签订的《终止<顺平县城区路灯、公园路灯、环城水系委托代运行服务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顺平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同意,《合同》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予以终止。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合
同》要求,顺利完成了项目内所有业务。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及措施
奥普节能与顺平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是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协议双方利益的情形。该项目终止合同签订后,该事项预计会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7
随着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将合法合规对行业进行调整,逐步拓展业务资源,更好地丰富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分布,降低对单个渠道资源的依赖程度,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备查文件
《终止<顺平县城区路灯、公园路灯、环城水系委托代运行服务合同>协议书》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