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份质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签署股份质押合同和执行情况
为确保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事项顺利完成,为收购方石家庄僮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僮锦科技”)收购公司股
份提供股份质押担保,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东朱建军、孟书明、王占宅、
郝纳新与僮锦科技签署了《股份质押合同》,上述四位股东拟分别将所持4,550,000 股、2,393,000 股、913,500 股、800,000 股限售股份质押给僮锦科技,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拟质押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办理前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二、《股份质押合同》解除的情况
公司第一批收购股份 6,930,000 股已于2025年8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且朱建军、孟书明、王占宅、郝纳新持有的限售股份 8,656,500 股已于 2025 年 8
月 4 日解除限售,公司将尽快递交第二批收购股份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资料。
因两次收购股份过户时间间隔较短,且即将进行第二批股份过户申请,经协
商一致,各方同意简化交易流程,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股东朱建军、孟书明、
王占宅、郝纳新与收购方僮锦科技签署了《关于终止保证金支付及取消股权质押、表决权委托安排的谅解备忘录》,约定“1.解除《股份质押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关系,乙方(僮锦科技)自愿放弃要求甲方(孟书明、王占宅、郝纳新、朱建军)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权利;2.各方确认不再履行《股份质押合同》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
公告编号:2025-052
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营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定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朱建军、孟书明、王占宅、郝纳新与石家庄僮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终止保证金支付及取消股权质押、表决权委托安排的谅解备忘录》。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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