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盛储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河北盛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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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盛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关联董事表决回避及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等事宜进行监督。
第二章 监事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东会选
举产生和更换;另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履行以下职能:
(一)对监事会工作全面负责;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作工作报告;
(三)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四)审议和确定监事会会议议题;
(五)组织、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九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监事辞任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监事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如出现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职工代表监事辞任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监事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十二条 监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及提案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议题一般包括:
(一)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从监督的角度提出监事会的分析意见和建议,应重点分析评价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重大投资实施情况等;
(二)审议监事会主席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一会计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召开会议的次数以及每一次会议的议题等,并对下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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